教育局於2017年公布修訂的數學教育學習領域課程指引( 小一至中六 )及第一學習階段數學科修訂課程,相關的基本能力指標亦已作出更新。因應上述修訂,教師由2019年11月11日起於 STAR 平台新增評估時,必須先選定題目涵蓋的範圍:
- 基本能力(2017)— 根據 2017 年公布的課程指引修訂所更新的基本能力
- 基本能力(2000)— 根據2000 年公布的課程指引所定的基本能力
然後,可按涵蓋範圍內的基本能力搜尋題目。製作評估的其他步驟維持不變。
評估的題目涵蓋範圍將會顯示在評估基本資料及報告內。
備註:
1. 評估的題目涵蓋範圍於選定後不能更改。
2. 已製作的評估的題目涵蓋範圍會定為「基本能力(2000)」。